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务厅联合宣布
《关于审定药品注册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8﹞18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关于申请批准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辽食药监财函〔2017〕133号)收悉。凭据国家生长革新委、财务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治理步伐〉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是指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分向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评、现场检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为质量治理体系核查)等用度。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分依照法定职责受理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国产药品增补注册申请和国产药品再注册申请时,凭据附件1划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药品注册费。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分依照法定职责受理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变换注册、延续注册申请时,凭据附件2划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四、请收费单位凭据有关划定,每年5月底前按现行治理权限向价格、财务部分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并在收费场合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相关划定,使用省级财务部分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自觉接受物价、财务等有关部分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止,有效期3年。届时如需调解或继续执行以上收费标准,请于期满前三个月按划定程序重新申报。
附件:
1.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表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表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务厅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费
注: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按《医疗器械注册治理步伐》、《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步伐》确定的注册单位计收。
2.《医疗器械注册治理步伐》、《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步伐》中属于挂号事项变换申请,不收取变换注册申请费。
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4个。ㄖ毕绞小⒆灾吻┏鎏ㄒ搅破餍挡纷⒉岱咽辗驯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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